靳文艳律师亲办案例
犯罪嫌疑人报警后未逃离,构成自首!
来源:靳文艳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3-27
浏览量:770

(案情

蔡某欠张某25000元借款未还。2017年张某伙同李某、王某等其他6人到蔡某居住的固原六盘山酒店。张某等人找到蔡某要求还账,蔡某无能力归还,张某等人强行将蔡某从固原带到银川汉庭酒店居住,在此期间有人陪同蔡某一起吃住,凌晨时分,蔡某用酒店玻璃杯割腕自杀未果。张某随将蔡某送往医院救治并打电话报警。待民警到来认定张某有非法拘禁嫌疑随被刑事拘留。

张某家属委托靳律师处理涉嫌非法拘禁一案。靳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、认真阅卷,随找到此案的突破口。靳律师认为张某在案发后及时送被害人救治并打电话报警,报警后没有逃离现场而且陪同受害人治病的行为应该构成自首,随给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,并在庭审中努力争取。后法庭采纳了靳律师的辩护意见,认定张某的行为确实构成自首,随对张某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。


(办案心得



刑事案件发生后,当事人家属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处理,律师一方面可以和当事人沟通案发时的情形,也能给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。事后通过认真阅卷,在千百页的卷宗中认真仔细的寻找对犯罪嫌疑人有力的辩护意见,才能在庭审中实现最有价值的辩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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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靳文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6401*********3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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